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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07 05:03: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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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要求,现将我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及经费保障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委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委例会、主任办公会议以及调研、督查等形式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一是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指导、协调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需要列支,履行对全区经信系统督促指导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委工作要点和对委机关处室、所属单位考核范围,督促各处室、所属单位就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实施、依法行政、“三重一大”等工作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指导。三是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据全委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电话等多种形式,提醒有关处室、单位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切实加强信息资源安全管理,我委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本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承办处室审核的基础上,委办公室一个出口审核,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批,从源头和环节上严格把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

        2.政务舆情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舆情引导,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委各分管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具体负责新闻发布的登记、受理、答复、处理工作。制订了政策解读制度,由分管主任对我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委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中国进行解读,方便社会大众及时知晓并了解相关政策。制定了网络舆情监管制度,加强对境内外中文新闻、论坛、贴吧、博客等进行全面监查,及时处置不利舆情信息。截止目前,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负面舆情。

        3.平台建设制度。出台了委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网站运维、栏目设置、信息更新、政务服务、安全保密等方面具体要求,目前我委正在对网站进行改版。同时我委定期对网站数据库服务器进行巡检,将数据导出后与灾备数据进行比对,同时定期对网站前台信息数据进行人工抽查。2017年,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委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及时更新目录。并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第一时间将上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方便公众知晓。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2017年我委严格落实《要点》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情况、电力市场用户企业电能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情况及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企业名单。提高知晓度,让更多电力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我委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情况,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委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共有行政权力事项16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86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奖励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监督检查19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通过全面公开,公众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委门户网站随时了解事项清单公开情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pa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内政发〔201765号)、《2017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通知》等信息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我委将化解煤炭、钢铁过剩产能、企业兼并重组、设备处置、职工安置和资金拨付等情况,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地条钢”产能退出企业名单,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显着位置向社会公布,让企业和群众知晓,并接受监督。

        4)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第一时间将项目审核批准信息、提案建议等重点领域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及《简报》、《要情》、《调查研究》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同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截止目前,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为群众提供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等咨询信息3819余条。

        5)预决算公开方面。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格式,在委门户网站显着位置设置了“预决算公开”专栏,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同步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经信系统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显示的主动公开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使社会大众第一时间了解并知晓。

        《内蒙古自治区限制开发区域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等重大决策出台前,将征求意见稿放在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中,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读政策文件

        在政策解读方面。政策性文件发布前,先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社会大众对文件的意见及建议。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委领导审批。在委门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及时发布。我委提请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88号)、《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促进工业稳定增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5个政策性文件,分管委领导解读了重点政策措施,同时利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解读了文件,及时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委门户网站发布了解读信息,方便公众知晓和了解掌握政府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及措施。

        在新闻发布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媒体的舆情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平台作用,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我委制定并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2017年我委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首届内蒙古中小企业投资与贸易合作撮合洽谈会”新闻发布会,并第一时间在委门户网站公布新闻发布会相关消息。

        在热点回应方面。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互动交流栏目,设立了主任信箱、网上咨询、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模块,及时回应社会大众关心的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问题。

        在公众参与方面。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前,我委网站运行平稳,网站点击量共计超过34.3万次。委门户网站提供官方微博微信的二维码扫描功能,用户扫描后,即可获取相关行业的最新工作动态,也可查询历史信息,目前发布信息232余条。同时提供手机客户端程序下载功能,客户端采用自动调取的方式运行,保持与网页版的同步更新。及时向档案馆交送主动公开的现行文件,2017年共交换文件20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情况

        在委门户网站显着位置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了依申请公开须知、依据、流程、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结果查询等项内容。2017年我委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要求获取“1998-2010”年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的重点产业目录,我委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信函的方式进行了答复。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收到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事项。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总的看,2017年我委按照“五公开”要求,认真完成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按照文件报送相关材料信息,报送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但与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及公开的及时性方面有待改进,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201837

        附件

        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81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4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3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9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5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九、部门设立实体、网上办事大厅情况

         

         

        (一)是否设立实体办事大厅

        /

        (二)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内容(可附页说明)

         

         

        (三)是否与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

        (四)部门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功能

        /

        (五)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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