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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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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2021年6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落实《意见》)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邮政管理局牵头,会同发改委、人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快递小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市场化原则,明确了到“十四五”末期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即全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全区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专业技能有效提高,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全区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三、主要工作措施

        提出了利益分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作业环境、企业主责、规范管理、网络稳定、职业发展等八项任务措施。

        一是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督促企业有效落实末端派费调整承诺,推广实施《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保障快递员基本劳动所得。引导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加强系统对接,推动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保障用户选择权。依法服务和保障快递领域投资行为,支持我区邮政快递业在农牧业、农村牧区及快递物流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邮件快件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恶性低价竞争、超范围经营、空包刷单、非正常低派费等损害行业利益、快递员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推动各盟市依法成立快递行业联合工会组织,引导工会组织与快递协会建立行业集体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保障快递员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定期开展快递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指导企业科学设定快递员工资水平。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违法案件等其他侵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快递员休息休假权利,保障工资集体协商结果得到贯彻落实。

        三是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重点是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指导、服务和督促快递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督促企业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用工,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支持灵活就业的快递从业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保;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和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代为办理优先参保,原则上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地办理参保,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对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探索建立更灵活、更便利、更主动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模式。

        四是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推进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建章立制加大投入,改善工作环境。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职业操守、服务规范等方面教育和培训。健全完善对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的包容性管理,提供通行停靠便利。引导快递企业和工会组织加大投入,推进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

        五是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自治区总部企业切实履行快递员权益保障、安全生产、全区全网运行稳定和服务质量管理统一管理责任。推动企业完善快递员投诉甄别和心理疏导机制。将落实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杜绝“以罚代管”,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建立快递员困难救济、职业发展多渠道申诉模式。积极推动自治区总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组织开展快递员权益保障满意度调查并按品牌发布。

        六是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规范加盟制管理,加强基层网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末端网点损害快递员合法权益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开办企业承担末端网点管理责任。督促用工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支持快递协会制定并推广加盟协议推荐文本,明确依法用工和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要求。督促企业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听取工会意见。

        七是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强化行业运行监测预警,发布消费提示,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快递服务出现快件积压、网络阻断、员工大量离职等严重异常情况,对该区域直接责任主体依法实施应急整改,并复核该品牌的区域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工会建立劳动关系风险评估和化解机制,有效维护末端网点稳定。

        八是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持续推动快递员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畅通快递工程技术人才晋升通道。将邮政行业职业技能比赛纳入自治区和盟市职业技能比赛范围。配合开展全国“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集合专业力量,做好属地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推荐优秀快递员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开展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四、保障措施

        提出注重部门协同、落实地方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督查督导四项保障措施。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地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细化任务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持续开展关爱快递员“暖蜂行动”,大力宣传快递员群体模范先进以及社会、企业关心关爱快递员先进典型,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年对各盟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估,确保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相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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