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推动实施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工作,按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厅际联席会议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精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