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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4463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建议字〔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2-07-26
        • 索 引 号000014348/2022-04463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内文旅建议字〔2022〕8号
        • 成文日期2022-07-26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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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国庆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内蒙古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和阿尔山旅游业发展的关心!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我厅主办,财政厅协办。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十分精准,针对上述问题,经与财政厅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阿尔山市旅游业基本情况

        阿尔山市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潜力巨大。在各级大力支持和推动,近年来,阿尔山旅游业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旅游产业规模,现有1个世界地质公园、2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1家5A级旅游景区、2家4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家自治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目前,阿尔山已经形成以温泉街为核心的温泉度假旅游片区、阿尔山森林公园为核心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片区、以口岸为核心的边境生态旅游片区、以白狼镇为核心的森林休闲旅游片区四个重点旅游区块。2019年,阿尔山市接待国内外游客498.63万人次,旅游收入60.77亿元;202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60.14 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6.62亿元;2021年,接待国内游客223.9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2.25亿元。

        二、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阿尔山市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一直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高度关注,也是自治区文旅厅十分关心、重视的工作。尤其,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将“支持阿尔山创建国家级休闲旅游度假区”列为重点工作任务,我厅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主动与兴安盟行署、阿尔山市人民政府进行工作对接,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确立了阿尔山旅游业发展基本思路

        坚持以“绿水青山”、“冰天雪地”转化为“金山银山”为目标,以打造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主要抓手,大力推动阿尔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计划用3年时间,围绕“沐温泉、赏湿地、游慢城、戏冰雪、浴森林”创建思路,将阿尔山先后创建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与阿尔山-柴河5A级旅游景区构建成为推动阿尔山旅游业发展的“双引擎”驱动。

        (二)加强各级组织建设,成立各类专班

        为了高效推动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相关事宜,经自治区主要领导同意,成立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任组长,由兴安盟行署、自治区文旅厅等27家厅局级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兴安盟和阿尔山市对应成立了工作专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先后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部署;自治区文旅厅与兴安盟行署、阿尔山市政府先后对接了7次,针对阿尔山创建基础条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

        (三)启动了总体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文旅厅组织启动了《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自治区文旅厅全额保障;聘请国内和区内知名专家对阿尔山进行了实地调研情况,依据调研报告完成了《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了47项将急需解决问题,并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任务分工;确定了“温泉·森林”为创建主题资源定位,划定了9.51平方公里为度假区申报范围,成立了阿尔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作为申报主体。

        (四)大力支持阿尔山市重点项目建设

        2019年至2021年,三年来,自治区文旅厅下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32万元,在阿尔山游客中心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近期,针对阿尔山市度假接待设施条件差、度假产品单一、配套设施落后等情况,自治区文旅厅与兴安盟对标对表,共同谋划了35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54.73亿元。

        三、其他委办厅局答复意见

        (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1.关于人才援阿阿尔山的建议答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围绕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发挥组织部门在全区人才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地区、各部门推动优化人才布局,通过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础”、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草原之光”硕士创业行动等活动,打通人才流动渠道,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为阿尔山市在内的各地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我们将组织推动有关单位做好调研,深入了解具体实际情况后推进,引进、留住、用好各类人才。

        2.关于选派干部到阿尔山挂职的建议答复。选派优秀干部到艰苦偏远地区挂职,一直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挂职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们先后选派国家文旅部、北京市相关单位、区内优秀年轻干部到阿尔山市挂职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中组部挂职人数的有关要求,目前阿尔山市党政班子已经挂满。下一步将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在科级干部人才选派上,子以积极争取。

        3.关于支持调整阿尔山由三类区转为四类区的建议答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组织实施的。2006年国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时,我区有95个旗县市区被纳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其中阿尔山市被确定为艰苦边远三类区。2006年以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经过5次调整,标准逐步提高,阿尔山目前还不符合四类区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就调整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请示沟通,进一步争取中央的支持和政策倾斜。

        (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快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发展,对提升景区知名度,拉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委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我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阿尔山旅游发展资金支持,促进阿尔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十三五”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260万元,支持了阿尔山一柴河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好森沟国家森林公园等4个旅游项目建设。

        2.支持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我委积极争取将白阿线乌兰浩特至阿尔山开行动车改造工程纳入了国铁集团2022年勘察设计计划,目前正在深化可行性研究工作。2021年11月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国铁集团初审,2022年4月预可研报告鉴修稿上报国铁集团,目前待审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两伊”线改造工程同步实施。

        3.支持民航机场建设。我委连续9年安排专项资金1.76亿元用于补贴阿尔山航线,2020、2021年共安排1400万元用于机场改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我委会同阿尔山市政府协助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协调民航华北局推进阿尔山特殊机场“摘帽”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争取更多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助力推动阿尔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交通厅

        针对陈代表提出的交通基础设施等级低路况差及服务设施不完善问题,近几年,为大力推进阿尔山旅游业发展,我厅积极支持阿尔山公路建设。推进了省道308线伊尔施至柴桥段公路、省道203线阿尔山之乌兰浩特、蛤蟆沟﹣阿扎界旅游公路、阿尔山边防防火路等重点干线和旅游公路建设。

        公路服务设施方面,阿尔山境内国道302上有一处停车区开通运营(野马吐停车区),占地1266平米,有车位65个,提停车、如厕服务。省道203上一处服务区开通运营(察尔森服区),占地面积2183平方米,有车位12个,提供停车、如厕休息、热水、手机充电、简易医疗箱、电车充电(2个充电桩)等服务。服务设施建设为阿尔山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鸟阿海满”旅游环线旅游风景带建设,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提升客运枢纽、公路服务区等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加大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宣传中心、道路观景台、临时停车带、停车场、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服务设施建设。

        (四)自治区财政厅

        1.关于从自治区层面统筹增加自治区本级再融资债券投放力度。2022年阿尔山市到期应偿还政府债券本金37052万元,其 中到期项目收益专项债5400万元,申请到期债券再融资31652 万元,占到期债券的85.4%,按照财政部要求,项目收益专项债到期后由相关项目的收益偿债,不能进行再融资。其余到期债券 已全额申请再融资债券。  

        2.关于设立以“两区创建”为重点的旅游发展专项基金。按照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自治区本 级政府投资基金,按照每个行业只设立一支母基金的原则,原则 上不在同一领域或行业重复设立母基金,确有必要设立的,在对 应行业母基金下以子基金的形式设立,政府资金主要通过增资做 大母基金形式予以支持”,第5条“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 重复设立基金。已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安排财 政专项资金”。目前,自治区已设有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等可用于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等旅游发展 项目,因此不宜再新设专项基金。

        3.关于阿尔山市航线补贴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目前自治区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中已包括重点 旅游目的地,支持金额由发改委根据航线具体执飞情况等因素确 定航线补助资金额度。对于机场改扩建和铁路改造项目,我们也 将按照相关制度办法给予支持。

        四、下一步旅游工作计划

        (一)提前谋划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强制性指标要求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一年以上方可申报国家级,为了确保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时间充足,自治区文旅厅研究决定,2月9日,启动了2022年度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4月1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资料审核工作。6月,阿尔山被评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

        (二)全力推动重点工作项目落地

        2022年,文旅厅拟对阿尔山申报的全域旅游导览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等16个项目,给予5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大督导阿尔山市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使用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指导阿尔山加快推进度假酒店升级改造工作;指导做好度假区标识导览系统设计、制作等工作。

        (三)提升阿尔山旅游业软实力建设

        巩固、提升阿尔山市“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发展示范县”成果,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智慧阿尔山、云上阿尔山、无线阿尔山建设;培育“阿尔山礼物”品牌,支持做好文化旅游商品开发,建设实体店;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整体服务品质和管理能力;邀请区内外专家对阿尔山创建工作进行线上、线下督导和创建专题研讨会;紧紧围绕“阿尔山自然风光四季都很美”,对阿尔山创建工作进行策划和宣传,形成“全域打造、全季共创、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                     

        签发人:蔚治国

        承办人:宋竹青

        联系电话:0471-6944346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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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4463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建议字〔2022〕8号
        成文日期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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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2-07-26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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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陈国庆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内蒙古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和阿尔山旅游业发展的关心!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我厅主办,财政厅协办。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十分精准,针对上述问题,经与财政厅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阿尔山市旅游业基本情况
          阿尔山市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潜力巨大。在各级大力支持和推动,近年来,阿尔山旅游业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旅游产业规模,现有1个世界地质公园、2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1家5A级旅游景区、2家4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家自治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目前,阿尔山已经形成以温泉街为核心的温泉度假旅游片区、阿尔山森林公园为核心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片区、以口岸为核心的边境生态旅游片区、以白狼镇为核心的森林休闲旅游片区四个重点旅游区块。2019年,阿尔山市接待国内外游客498.63万人次,旅游收入60.77亿元;202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60.14 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6.62亿元;2021年,接待国内游客223.9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2.25亿元。
          二、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阿尔山市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一直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高度关注,也是自治区文旅厅十分关心、重视的工作。尤其,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将“支持阿尔山创建国家级休闲旅游度假区”列为重点工作任务,我厅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主动与兴安盟行署、阿尔山市人民政府进行工作对接,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确立了阿尔山旅游业发展基本思路
          坚持以“绿水青山”、“冰天雪地”转化为“金山银山”为目标,以打造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主要抓手,大力推动阿尔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计划用3年时间,围绕“沐温泉、赏湿地、游慢城、戏冰雪、浴森林”创建思路,将阿尔山先后创建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与阿尔山-柴河5A级旅游景区构建成为推动阿尔山旅游业发展的“双引擎”驱动。
          (二)加强各级组织建设,成立各类专班
          为了高效推动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相关事宜,经自治区主要领导同意,成立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任组长,由兴安盟行署、自治区文旅厅等27家厅局级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兴安盟和阿尔山市对应成立了工作专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先后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部署;自治区文旅厅与兴安盟行署、阿尔山市政府先后对接了7次,针对阿尔山创建基础条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
          (三)启动了总体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文旅厅组织启动了《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自治区文旅厅全额保障;聘请国内和区内知名专家对阿尔山进行了实地调研情况,依据调研报告完成了《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了47项将急需解决问题,并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任务分工;确定了“温泉·森林”为创建主题资源定位,划定了9.51平方公里为度假区申报范围,成立了阿尔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作为申报主体。
          (四)大力支持阿尔山市重点项目建设
          2019年至2021年,三年来,自治区文旅厅下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32万元,在阿尔山游客中心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近期,针对阿尔山市度假接待设施条件差、度假产品单一、配套设施落后等情况,自治区文旅厅与兴安盟对标对表,共同谋划了35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54.73亿元。
          三、其他委办厅局答复意见
          (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1.关于人才援阿阿尔山的建议答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围绕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发挥组织部门在全区人才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地区、各部门推动优化人才布局,通过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础”、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草原之光”硕士创业行动等活动,打通人才流动渠道,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为阿尔山市在内的各地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我们将组织推动有关单位做好调研,深入了解具体实际情况后推进,引进、留住、用好各类人才。
          2.关于选派干部到阿尔山挂职的建议答复。选派优秀干部到艰苦偏远地区挂职,一直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挂职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们先后选派国家文旅部、北京市相关单位、区内优秀年轻干部到阿尔山市挂职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中组部挂职人数的有关要求,目前阿尔山市党政班子已经挂满。下一步将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在科级干部人才选派上,子以积极争取。
          3.关于支持调整阿尔山由三类区转为四类区的建议答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组织实施的。2006年国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时,我区有95个旗县市区被纳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其中阿尔山市被确定为艰苦边远三类区。2006年以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经过5次调整,标准逐步提高,阿尔山目前还不符合四类区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就调整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请示沟通,进一步争取中央的支持和政策倾斜。
          (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快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发展,对提升景区知名度,拉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委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我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阿尔山旅游发展资金支持,促进阿尔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十三五”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260万元,支持了阿尔山一柴河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好森沟国家森林公园等4个旅游项目建设。
          2.支持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我委积极争取将白阿线乌兰浩特至阿尔山开行动车改造工程纳入了国铁集团2022年勘察设计计划,目前正在深化可行性研究工作。2021年11月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国铁集团初审,2022年4月预可研报告鉴修稿上报国铁集团,目前待审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两伊”线改造工程同步实施。
          3.支持民航机场建设。我委连续9年安排专项资金1.76亿元用于补贴阿尔山航线,2020、2021年共安排1400万元用于机场改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我委会同阿尔山市政府协助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协调民航华北局推进阿尔山特殊机场“摘帽”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争取更多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助力推动阿尔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交通厅
          针对陈代表提出的交通基础设施等级低路况差及服务设施不完善问题,近几年,为大力推进阿尔山旅游业发展,我厅积极支持阿尔山公路建设。推进了省道308线伊尔施至柴桥段公路、省道203线阿尔山之乌兰浩特、蛤蟆沟﹣阿扎界旅游公路、阿尔山边防防火路等重点干线和旅游公路建设。
          公路服务设施方面,阿尔山境内国道302上有一处停车区开通运营(野马吐停车区),占地1266平米,有车位65个,提停车、如厕服务。省道203上一处服务区开通运营(察尔森服区),占地面积2183平方米,有车位12个,提供停车、如厕休息、热水、手机充电、简易医疗箱、电车充电(2个充电桩)等服务。服务设施建设为阿尔山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鸟阿海满”旅游环线旅游风景带建设,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提升客运枢纽、公路服务区等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加大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宣传中心、道路观景台、临时停车带、停车场、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服务设施建设。
          (四)自治区财政厅
          1.关于从自治区层面统筹增加自治区本级再融资债券投放力度。2022年阿尔山市到期应偿还政府债券本金37052万元,其 中到期项目收益专项债5400万元,申请到期债券再融资31652 万元,占到期债券的85.4%,按照财政部要求,项目收益专项债到期后由相关项目的收益偿债,不能进行再融资。其余到期债券 已全额申请再融资债券。  
          2.关于设立以“两区创建”为重点的旅游发展专项基金。按照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自治区本 级政府投资基金,按照每个行业只设立一支母基金的原则,原则 上不在同一领域或行业重复设立母基金,确有必要设立的,在对 应行业母基金下以子基金的形式设立,政府资金主要通过增资做 大母基金形式予以支持”,第5条“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 重复设立基金。已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安排财 政专项资金”。目前,自治区已设有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等可用于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等旅游发展 项目,因此不宜再新设专项基金。
          3.关于阿尔山市航线补贴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目前自治区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中已包括重点 旅游目的地,支持金额由发改委根据航线具体执飞情况等因素确 定航线补助资金额度。对于机场改扩建和铁路改造项目,我们也 将按照相关制度办法给予支持。
          四、下一步旅游工作计划
          (一)提前谋划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强制性指标要求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一年以上方可申报国家级,为了确保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时间充足,自治区文旅厅研究决定,2月9日,启动了2022年度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4月1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资料审核工作。6月,阿尔山被评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
          (二)全力推动重点工作项目落地
          2022年,文旅厅拟对阿尔山申报的全域旅游导览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等16个项目,给予5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大督导阿尔山市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使用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指导阿尔山加快推进度假酒店升级改造工作;指导做好度假区标识导览系统设计、制作等工作。
          (三)提升阿尔山旅游业软实力建设
          巩固、提升阿尔山市“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发展示范县”成果,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智慧阿尔山、云上阿尔山、无线阿尔山建设;培育“阿尔山礼物”品牌,支持做好文化旅游商品开发,建设实体店;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整体服务品质和管理能力;邀请区内外专家对阿尔山创建工作进行线上、线下督导和创建专题研讨会;紧紧围绕“阿尔山自然风光四季都很美”,对阿尔山创建工作进行策划和宣传,形成“全域打造、全季共创、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                     
          签发人:蔚治国
          承办人:宋竹青
          联系电话:0471-6944346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26日

        陈国庆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内蒙古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和阿尔山旅游业发展的关心!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我厅主办,财政厅协办。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十分精准,针对上述问题,经与财政厅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阿尔山市旅游业基本情况

        阿尔山市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潜力巨大。在各级大力支持和推动,近年来,阿尔山旅游业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旅游产业规模,现有1个世界地质公园、2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国家湿地公园,1家5A级旅游景区、2家4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家自治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目前,阿尔山已经形成以温泉街为核心的温泉度假旅游片区、阿尔山森林公园为核心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片区、以口岸为核心的边境生态旅游片区、以白狼镇为核心的森林休闲旅游片区四个重点旅游区块。2019年,阿尔山市接待国内外游客498.63万人次,旅游收入60.77亿元;202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60.14 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6.62亿元;2021年,接待国内游客223.9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2.25亿元。

        二、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阿尔山市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一直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高度关注,也是自治区文旅厅十分关心、重视的工作。尤其,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将“支持阿尔山创建国家级休闲旅游度假区”列为重点工作任务,我厅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主动与兴安盟行署、阿尔山市人民政府进行工作对接,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确立了阿尔山旅游业发展基本思路

        坚持以“绿水青山”、“冰天雪地”转化为“金山银山”为目标,以打造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主要抓手,大力推动阿尔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计划用3年时间,围绕“沐温泉、赏湿地、游慢城、戏冰雪、浴森林”创建思路,将阿尔山先后创建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与阿尔山-柴河5A级旅游景区构建成为推动阿尔山旅游业发展的“双引擎”驱动。

        (二)加强各级组织建设,成立各类专班

        为了高效推动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相关事宜,经自治区主要领导同意,成立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任组长,由兴安盟行署、自治区文旅厅等27家厅局级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兴安盟和阿尔山市对应成立了工作专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先后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部署;自治区文旅厅与兴安盟行署、阿尔山市政府先后对接了7次,针对阿尔山创建基础条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

        (三)启动了总体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文旅厅组织启动了《阿尔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自治区文旅厅全额保障;聘请国内和区内知名专家对阿尔山进行了实地调研情况,依据调研报告完成了《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了47项将急需解决问题,并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任务分工;确定了“温泉·森林”为创建主题资源定位,划定了9.51平方公里为度假区申报范围,成立了阿尔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作为申报主体。

        (四)大力支持阿尔山市重点项目建设

        2019年至2021年,三年来,自治区文旅厅下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32万元,在阿尔山游客中心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近期,针对阿尔山市度假接待设施条件差、度假产品单一、配套设施落后等情况,自治区文旅厅与兴安盟对标对表,共同谋划了35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54.73亿元。

        三、其他委办厅局答复意见

        (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1.关于人才援阿阿尔山的建议答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围绕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发挥组织部门在全区人才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地区、各部门推动优化人才布局,通过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础”、基层人才研修深造、“草原之光”硕士创业行动等活动,打通人才流动渠道,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为阿尔山市在内的各地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我们将组织推动有关单位做好调研,深入了解具体实际情况后推进,引进、留住、用好各类人才。

        2.关于选派干部到阿尔山挂职的建议答复。选派优秀干部到艰苦偏远地区挂职,一直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挂职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们先后选派国家文旅部、北京市相关单位、区内优秀年轻干部到阿尔山市挂职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中组部挂职人数的有关要求,目前阿尔山市党政班子已经挂满。下一步将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在科级干部人才选派上,子以积极争取。

        3.关于支持调整阿尔山由三类区转为四类区的建议答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组织实施的。2006年国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时,我区有95个旗县市区被纳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其中阿尔山市被确定为艰苦边远三类区。2006年以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经过5次调整,标准逐步提高,阿尔山目前还不符合四类区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就调整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请示沟通,进一步争取中央的支持和政策倾斜。

        (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快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发展,对提升景区知名度,拉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委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阿尔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我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阿尔山旅游发展资金支持,促进阿尔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十三五”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260万元,支持了阿尔山一柴河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好森沟国家森林公园等4个旅游项目建设。

        2.支持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我委积极争取将白阿线乌兰浩特至阿尔山开行动车改造工程纳入了国铁集团2022年勘察设计计划,目前正在深化可行性研究工作。2021年11月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国铁集团初审,2022年4月预可研报告鉴修稿上报国铁集团,目前待审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两伊”线改造工程同步实施。

        3.支持民航机场建设。我委连续9年安排专项资金1.76亿元用于补贴阿尔山航线,2020、2021年共安排1400万元用于机场改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我委会同阿尔山市政府协助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协调民航华北局推进阿尔山特殊机场“摘帽”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争取更多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助力推动阿尔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交通厅

        针对陈代表提出的交通基础设施等级低路况差及服务设施不完善问题,近几年,为大力推进阿尔山旅游业发展,我厅积极支持阿尔山公路建设。推进了省道308线伊尔施至柴桥段公路、省道203线阿尔山之乌兰浩特、蛤蟆沟﹣阿扎界旅游公路、阿尔山边防防火路等重点干线和旅游公路建设。

        公路服务设施方面,阿尔山境内国道302上有一处停车区开通运营(野马吐停车区),占地1266平米,有车位65个,提停车、如厕服务。省道203上一处服务区开通运营(察尔森服区),占地面积2183平方米,有车位12个,提供停车、如厕休息、热水、手机充电、简易医疗箱、电车充电(2个充电桩)等服务。服务设施建设为阿尔山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鸟阿海满”旅游环线旅游风景带建设,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网络,提升客运枢纽、公路服务区等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加大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宣传中心、道路观景台、临时停车带、停车场、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服务设施建设。

        (四)自治区财政厅

        1.关于从自治区层面统筹增加自治区本级再融资债券投放力度。2022年阿尔山市到期应偿还政府债券本金37052万元,其 中到期项目收益专项债5400万元,申请到期债券再融资31652 万元,占到期债券的85.4%,按照财政部要求,项目收益专项债到期后由相关项目的收益偿债,不能进行再融资。其余到期债券 已全额申请再融资债券。  

        2.关于设立以“两区创建”为重点的旅游发展专项基金。按照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自治区本 级政府投资基金,按照每个行业只设立一支母基金的原则,原则 上不在同一领域或行业重复设立母基金,确有必要设立的,在对 应行业母基金下以子基金的形式设立,政府资金主要通过增资做 大母基金形式予以支持”,第5条“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 重复设立基金。已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安排财 政专项资金”。目前,自治区已设有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等可用于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等旅游发展 项目,因此不宜再新设专项基金。

        3.关于阿尔山市航线补贴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目前自治区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中已包括重点 旅游目的地,支持金额由发改委根据航线具体执飞情况等因素确 定航线补助资金额度。对于机场改扩建和铁路改造项目,我们也 将按照相关制度办法给予支持。

        四、下一步旅游工作计划

        (一)提前谋划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强制性指标要求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一年以上方可申报国家级,为了确保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时间充足,自治区文旅厅研究决定,2月9日,启动了2022年度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4月1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资料审核工作。6月,阿尔山被评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

        (二)全力推动重点工作项目落地

        2022年,文旅厅拟对阿尔山申报的全域旅游导览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等16个项目,给予5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大督导阿尔山市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使用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指导阿尔山加快推进度假酒店升级改造工作;指导做好度假区标识导览系统设计、制作等工作。

        (三)提升阿尔山旅游业软实力建设

        巩固、提升阿尔山市“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发展示范县”成果,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智慧阿尔山、云上阿尔山、无线阿尔山建设;培育“阿尔山礼物”品牌,支持做好文化旅游商品开发,建设实体店;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整体服务品质和管理能力;邀请区内外专家对阿尔山创建工作进行线上、线下督导和创建专题研讨会;紧紧围绕“阿尔山自然风光四季都很美”,对阿尔山创建工作进行策划和宣传,形成“全域打造、全季共创、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                     

        签发人:蔚治国

        承办人:宋竹青

        联系电话:0471-6944346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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