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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换区域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厅直属所)

        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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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厅直属所)
        基本编码 000112002000 实施编码 11150000011512546M200011200200007
        实施主体 自治区司法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150000011512546M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中介服务
        事项状态 发布 事项版本 32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
        审批结果样本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查看详情

        行使层级 自治区级
        展示更多
        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内容受理条件附件一、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二、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2.经所在单位同意。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收费标准和依据
        暂无收费标准和依据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原律所审核
        • 律师工作处
        • 新律所审核
        • 新所盟市审核
        • 窗口受理
        • 自治区决定
        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是否存在特殊环节
        原律所审核 原律所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律师工作处 律工科 3个工作日 审核 审核
        新律所审核 新律所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新所盟市审核 新盟市司法局审核 3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窗口受理 司法厅窗口 7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自治区决定 大厅负责人 5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办事情形与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12楼4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3路公交到敕勒川大桥站


        常见问题
        •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或点击网站首页中的“我要问”进行咨询。
        •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说明

          暂无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说明

        • 咨询方式

          0471-5332464,0471-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471-12345

        • 服务评价
          非常满意 0%
          满意 0%
          基本满意 0%
          不满意 0%
          非常不满意 0%
        • 指南评价

          办事指南各项指标的评价满分为5分

          整体满意度
          受理清单完整性
          受理条件清晰度
          办理期限确定性
          办理地点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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