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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国资委监管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17-01-01 11:22     文档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1-01 11:22
        文档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作者:

        序号

             

        责 任 依 据

        1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

        2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指导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革和重组,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

        3

        尊重、维护所出资企业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4

        加强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十四条

        5

        指导和推进所出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6

        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起草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办发〔201579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824号)

        7

        依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并对拟任人选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察;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企业管理者的薪酬和奖惩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七条;《内蒙古党委关于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党发〔200317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十五条

        8

        加强出资人监督,健全国家出资企业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财务评价、业绩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办发〔201579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9

        依照有关规定加强所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第六条;《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10

        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反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和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监督和指导国家出资企业开展内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内政办发〔201746号)

        11

        研究提出自治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措施,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承担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和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管理工作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国资发考分〔201876号)

        12

        建立健全国家出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企业境外投资、运营和产权状况的监督,规范企业境外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中采购和佣金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办发〔201579号)

        13

        指导督促自治区直属企业、驻呼中央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厅发〔201162号)

        14

        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五条

        15

        依法对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824号)

        16

        负责企业领导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及赴港澳政治审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230号)

        17

        负责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草原英才”工程(企业经营管理类)评审

        《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4号)、《关于开展第九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829号)

        18

        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89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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