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审核
事项名称 | 【审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审核 |
设定依据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8〕96号)第十五条各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订本单位国有经济布局和结 |
事项分类 | 企业事项 |
对 象 |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 |
责任部门 | 预算与收益管理处 |
申请条件 | 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 |
办理材料 |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报告;(原件)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原件)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原件)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原件)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项目简介、可研报告、政府批复或备案文件;(原件) |
材料格式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份 数 | 所有办理材料纸制版2份,电子版1份。 |
签字签章 要 求 |
需单位负责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和制表人签章。 |
表格下载 示范文本 |
|
表格填写 说 明 |
自治区本级直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填报说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 |
办理流程 | |
办理时限 | 企业上报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地点 | 国资委预算与收益管理处(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大院5号楼528室)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471-6613692 |
注意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