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人防字〔2022〕401号
各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关于“补批项目依法依规加快补办,年底前对纳入补批台账项目全部完成销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补批项目销号工作,现将销号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待批项目大起底台账销号工作的通知》(内人防字〔2022〕397号),对已完成的补批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分为已完成补批手续、手续无法补批、未能完成组件年后补批三类情形,将所有需补办的审批事项填入全区人防系统待批项目大起底补批项目台账销号表(样表见附件)。
二、补批项目台账销号表及完成补批的批文或者说明的佐证材料于11月30日报送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完成后,形成全区补批项目销号台账于12月5日,报送自治区待批项目大起底专班进行统一销号。
三、依据自治区审批事项处置指引,无法出具批文的补批事项做出说明也视同销号。例如:对已完工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2年以上的项目,可不要求补报方案,盟市人防审批部门根据审批事项处置指引,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四、各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要主动会同盟市专班重点核对补批销号表和台账进展表,杜绝发生数据误差,并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于12月15日完成最终销号任务。
联 系 人:苏静波
联系电话:0471-3387269
附件:全区人防系统待批项目大起底补批项目台账销号表(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