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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须知

          欢迎您使用 “领导信箱”,了解并遵循以下基本注意事项,将有助于您的来信能得到及时处理。
          1 、受理范围
          以下内容的来信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 1 )对本厅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环保工作职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 2 )对本厅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3 )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
          ( 4 )对损害环境公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5 )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问题和要求。
          涉及以下内容的来信不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 1 )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咨询等事宜的;
          ( 2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 3 )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 4 )无实际内容的、商业广告及恶意信息。
          ( 5 )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2 、填写说明
          ( 1 ) 通过此栏目您可以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涉及环境污染投诉问题请在本网站“网上投诉”栏目内反映。
          ( 2 )反映问题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3 )要写清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请求及理由,特别是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地详细地址,以便我们查处。
          ( 4 )请准确填写您的姓名、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等,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我们会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3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您的来信将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不超过60 日的办理期限。( 详见《国家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厅长信箱
        杨 劼

          杨劼,女,蒙古族,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领导分工:
        主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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